學生須知
1.手冊
1.1 學生手冊乃學校與家長溝通的主要渠道,學生必須每天帶返學校及家中。
1.2 家長須每天簽閱手冊。
1.3 學生資料應由家長填寫,緊急聯絡電話尤為重要。
2. 家課冊
2.1 請家長 / 監護人每天在 貴子弟上課前為他們量度體溫。
2.2 學生須記下每一項家課,並用心完成;當學生完成一項功課後,均需於功課欄上加剔號以示完成。
2.3 每天於「家課冊」檢查 貴子弟是否已完成所有家課,並在最下欄的「家長簽署」位置簽名;
2.4 簽閱通告(如有);
2.5 注意「備註」中的「請閱通訊欄」有否剔號如有則檢查手冊相關項目。
3. 上課時間
3.1 一般上課時間為上午8時15分至下午3時25分。
3.2 學校開門時間為上午7時45分,學生不宜於上午7時45分前返校。
3.3 學生一經進入學校,就須利用「智能學生證」拍卡,不得擅自離開。
3.4 學生要準時到達學校,切勿養成遲到習慣。
4. 放學時間
4.1 放學時間為下午3時25分(星期五為下午2時50分),請家長安排學生放學回家的方法。
4.2 放學後,學生應盡快回家,切勿穿着校服在街上流連。
5. 延遲放學或提早返校
5.1 如老師着學生延遲放學或提早返校,老師必定預早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家長。
5.2 若有誤時,家長宜立即查明原因。
6. 聯絡電話
6.1 家長提供的家居和緊急聯絡電話須為最新資料,如有任何更改,請盡快以手冊內之家長與學校通訊欄通知學校。
7. 請假
7.1 如有發熱(口探方式高於華氏99.5℉或攝氏37.5℃),請不要上課,並立刻求醫。
7.2 事假或病假須於當日八時前致電學校請假及申請午膳退款(訂飯者適用)。
7.3 病假可事後補交醫生證明書。
7.4 事假宜預早在手冊上通知學校。
7.5 如學生無故缺席,作「曠課」論。
8. 早退
8.1 學生因病或急事需早退,請家長親自到校接學生,並到校務處簽妥「學生早退表」。
9. 校服
9.1 學生須穿着本校既定的款式及顏色的校服,式樣見學校網頁。
9.2 夏季校服──
男生:(1) 短袖恤衫,純白色內衣。
(2) 灰色短褲配上黑色皮帶,純白色短襪配黑色皮鞋。
(3) 本校灰色毛冷背心或灰色毛冷長袖外套。
女生:(1) 短袖校裙,純白色內衣,並可加穿白色直身底裙。
(2) 純白色短襪配黑色皮鞋。
(3) 本校灰色毛冷背心或灰色毛冷長袖外套。
9.3 冬季校服──
男生:(1) 長袖恤衫結校呔,深灰色長絨褲配上黑色皮帶,白色短襪配黑色皮鞋。
(2) 本校灰色毛冷背心或灰色毛冷長袖外套。
(3) 棉褸(棉褸為整齊校服的必要項目之一)。
女生:(1) 長袖恤衫結校呔,深灰色校裙,深灰色長襪或襪褲配黑色皮鞋。
(2) 本校灰色毛冷背心或灰色毛冷長袖外套。
(3) 棉褸(棉褸為整齊校服的必要項目之一)。
(4) 如當天市區的氣溫是14℃或以下,女學生可改穿學校運動服配棉褸。
9.4 學校建議學生在14℃以下方可穿著非校服規定之保暖衣物或配戴淨色頸巾等禦寒衣物,以上校外衣物均以淨深藍色、深灰色或黑色為宜。
9.5 體育服:上體育課時應穿整齊體育服、全白色運動鞋和純白色短襪。
10. 儀容
學生儀容以樸素端莊為要︰
頭髮方面
男生:頭髮不能蓋耳及觸及衣領。
女生:頭髮過肩者須以淨深藍色、深灰色或黑色的簡單飾物束起。
不可染髮或使用定型美髮品。
髮型不可標奇立異,而以樸素端莊為要。
鞋履方面
須穿黑皮鞋,不可穿皮靴或黑色運動鞋回校。
運動鞋可採用白布鞋或全白球鞋,鞋上不可有其他顏色。
飾物方面
男女同學均不可配戴頸鍊、耳環,亦不可配戴飾物於手腕。
校服及書包上均不可掛戴飾物。
指甲方面
經常修剪,保持整潔。
不可塗指甲油。
11. 電子通告
11.1 請家長不時留意eClass電子通告的通知,詳閱內容及填妥選項後,依時按「簽署」鍵交回便可。
12. 遺漏物件
12.1 為使學生養成負責任的態度,故放學後或放假期間,不鼓勵學生回校取回遺漏物品,包括:書簿、文具、飯盒及校服等。
12.2 請為 貴子弟於棉褸、毛衣、外套等個人物品上寫上姓名。
12.3 上課期間,家長請勿為子女送忘帶之家課、課本、文具、小食及物品等。
13. 執拾書包
13.1 學生要每天按上課時間表執拾書包,如有需要,可另置一個功課袋,以保持書包輕便。
13.2 須帶備上課用之課本及文具,凡與學習無關的物品(如:漫畫、遊戲機等)不得帶返學校,否則將被沒收,然後由家長到校領回。
14. 攜帶物品
14.1 每天必須攜帶「學生證」回校。
14.2 不可帶玻璃器皿,亦不鼓勵帶紅燈小食(香口膠、汽水、糖果、巧克力、薯片等)及過多的食物回校,宜帶麵包或餅乾等有益的食物。
14.3 若家長經慎重考慮認為學生有需要攜帶手提電話回校,按學校規定,必須通知班主任,並以書面列明有關原因(即填寫「手冊家長與學校通訊欄」或學期初有關「學生攜帶手提電話回校」事宜的通告),向學校作出申請。如獲校方批准後,方能帶回校。而成功申請者,也須留意並嚴守有關規定︰
1. 返回學校後,必須把手提電話交到校務處並關掉,不得自行收藏,直至放學離校 前到校務處取回。手提電話亦須加上保護套,避免損毀。
2. 若學生沒有把手提電話交到校務處,而於上課時利用手提電話作上網、傳短訊、玩遊戲,甚至拍攝等用途,一經查證,將作嚴懲,而有關手提電話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取回。
3. 學生須明白在未經別人同意下進行偷拍或偷錄並不道德,既不尊重當事人,亦會影響教師的日常教學,以及同學的身心發展。而這些行為牽涉個人私隱,或會侵權,令學生墮入法網。因此,家長須多加留意及監管子女使用手提電話的態度及行為。
4. 學生有責任妥善保管自己帶回校的所有財物,而貴重物品如手提電話,如無必要,不必帶回學校。若有任何遺失或損毀等,家長自行負責。
5. 如需攜帶手提電話回校,必須存放校務處。如學生不跟隨校方指示,手提電話會被沒收,並須由家長到校領回。
15. 總結性評估(總評)(包括補考制度)
15.1 全學年設3次總結性評估(每學段一次)。
15.2 為了更全面地反映學生的學習情況,每學段的評分特別加入平時分,以默寫、課堂表現、專題研習、習作等方式進行。
15.3 各科每學段成績總分,將按該學段的平時分及總評的分數比例計算(詳情請留意學期初派發的「各科評估安排及成績計算」通告)。
15.4 各學段的成績總分按教育局所規定的各科佔分比重計算,如下:
中文 | 英文 | 數學 | 常識 | 視藝 | 音樂 |
9 | 9 | 9 | 6 | 3 | 2 |
15.5 凡學生於總評當日遲到,可即時參與總評,校方會酌情決定完卷時間。
15.6 如在總評期間,因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,教育局宣布停課,則當天總評之科目將會順延至下一上課日應考。示例:
11 / 1 | 12 / 1 | 15 / 1 | 16 / 1 |
星期四 | 星期五 | 星期一 | 星期二 |
中文 | 英文 | 數學 | 常識 |
假如
11/1(星期四)進行中文科總評當天停課,則安排於12/1(星期五)進行中文科總評,而英文科則會順延至下週即15/1(星期一)進行考試。
15.7 若學生在總評期間缺席,將獲安排補考(總評週後2個上學天內),惟分數將按
個別情況處理,如下:
按原分計算 | 若學生能於補考期內參加補考,並能出示醫生證明書、家長信 (白事)或比賽通知書,不會額外扣分。 |
以原分80%計算 | 若學生能於補考期內參加補考,但未能出示醫生證明書、家長 信(白事)或比賽通知書,分數將以得分的80%計算。 |
豁免計分 | 若學生未能於補考期內參加補考,但能出示醫生證明書或家長 信(白事),缺考的科目將作豁免計算。 |
不獲計分(0分) | 若學生未能於補考期內參加補考,且未能出示任何證明,缺考 的科目將作0分計算。 |
16. 約見老師
16.1 家長欲約見老師,可致電學校或在手冊預約。如有急事,請先到校務處登記,以安排接見。